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云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云南职信网 公示公告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省创新活力,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云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和《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函》(云评办函〔202193号),决定开展2021年云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云南省专利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见附件1),负责全面统筹和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审核推荐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评选和表彰的各项具体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省级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评选类别和名额分配

根据《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函》,2021年云南省专利奖表彰名额为一等奖不超过10项、二等奖不超过15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

申报名额按奖额的2倍分配到各州市(见附件3),共计100项。在申报基础上,实行差额评选,最后评选出表彰项目50项。

三、评选条件

20201231日前(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云南省专利奖评选:

(一)申报单位(专利权人)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

(二)一项发明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每届限报1项;

(三)多个专利权人的,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四)参评专利对本领域技术创新贡献较大,已经转化实施,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显著;

(五)参评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云南省专利奖;

(六)申报单位依法纳税,无侵权、失信记录,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近2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四、参评材料

(一)云南省专利奖申报书;

(二)参评专利的授权证书复印件,参评当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公告授权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等材料;

(三)参评专利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应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四)参评专利转化实施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证明;

(五)参评前一年完税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六)参评专利的技术和产品获奖证明复印件;

(七)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评选程序

云南省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分别在所在单位、州(市)、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组织推荐和本单位公示

拟推荐项目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州市市场监管局报送相关材料。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参评专利的条件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技术、工业与信息化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照推荐项目分配表(附件3)进行推荐。各州市市场监管局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11130日,纸件材料以邮寄时间为准,电子材料以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初审和本地区公示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州(市)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通过建议名单,报省级领导小组批准后,将结果反馈给州(市)评选机构。

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推荐项目所在企业,统一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技术、工业与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意见。根据意见征询情况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本地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专利名称、申报单位。公示期间,如遇对推荐项目存在异议情况,应及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步开展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作出结论的,取消该推荐项目参评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对象相关材料(盖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复审通过后报送纸质原件。

(三)复审和全省公示

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提出拟奖励项目和奖励等级提请省级领导小组审议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网站,面向全省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遇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情况,由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作出表彰决定

省级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名单,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表彰决定

六、材料形式

(一)纸件材料:各州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1份(附件4),推荐函中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超名额推荐的不予受理。参评材料各一式两份,按申报书、附件材料的顺序统一编页码后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存放于以“单位名称+XXXX年云南省专利奖参评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其中申报书(WORD)以“单位名称+专利名称+申报书”命名,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单位名称+专利名称+附件材料”命名;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推荐函、推荐项目存放于以“XXXX年云南省专利奖+XX州(市)推荐项目”命名的文件夹中。

七、其他事项

(一)专利登记簿副本办理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cpservice.cnipa.gov.cn)政务服务栏中专利事务服务事项注册办理。

(二)《云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云南省专利奖申报书》等资料可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amr.yn.gov.cn)查看下载。

联系人:李顺玺  王艳婕,电话:08716456676064566854

电子邮箱:ynszlj@126.com

 址: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附楼204办公室

 编:650228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124